沈工人资发〔2017〕11号
沈阳工学院关于公布2017年专业技术岗
职务聘任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沈工人资发〔2017〕9号),结合《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沈工人资发〔2017〕6号)和《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沈工院字〔2014〕20号)文件精神,经各学术分委员会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岳春玲等116名同志为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具体名单如下:
一、正高级(5人):
1.四级教授(教学型)(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岳春玲、邹 丽
基 础 课 部:黎 虹
2.四级教授(教学科研型)(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陈凌白、唐 羽
二、副高级(14人):
1.二级副教授(教学型)(1人)
信息与控制学院:王 岩
2.二级副教授(教学科研型)(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隋志纯
生命工程学院:孙 璐
3.三级副教授(教学型)(9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魏 丹、教传艳
经济与管理学院:王丽娜
信息与控制学院:李 娜、张可菊
艺术与传媒学院:王 宇、赵天华、刘天执、赵文瑾
4.三级副教授(教学科研型)(1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郑 智
5.二级高级实验师(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郑新娜
三、中级(97人):
1.二级讲师(80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韩 宇、崔君军、冯 莉、张慧玲、
张丽丽、那雪姣、刘海涛、王 伟、
戚基艳
经济与管理学院:麻桂新、姚海波、徐佳澍、郭 雪、
李争艳、袁 娜、张 颖、闫 微、
董鸿飞、王春花、吴 琼、安 洋、
张 帆、熊 爽、欧阳慕岚
信息与控制学院:德湘轶、孔德尉、刘 莹、靳 新、
赵云鹏、李 姿、陈玉玲、刘姝廷、
贾 婷、郭 鲁、郭 锐、姜 姗、
刘 娜
艺术与传媒学院:姜丽丽、陈光宇、叶 琳、杨 阳、
刘 垚、蒋 明、南 溪、杨 凯、
寇大巍、王 瑶、王 旗、李 博、
西麒润、王春雨、施海滨、侯妍文、
郑成阳、徐 冰
能源与水利学院:韩 博、郝志坚、赵明雨、仲晓雷
生命工程学院:翟玉莹、刘文钰、薛 博、汪 琢、
韩宗元、郑海霞、那广宁、郭文洁、
赵明晶
基 础 课 部:赵 喆、马海旭、邢 舫、房 芳、
薛艳霞、付 伟、孙延修、任海波、
李薇薇、刘 伟
创新创业学院:窦 乐
学 生 工 作 部:徐露凝
2.三级讲师(14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陈沫言、赵 月、刘 洋、郭继爽、
于 皓
经济与管理学院:李松菲、梁 月、刘 莹、李薇薇、
刘尚舒
艺术与传媒学院:于斐玥、夏 爽
能源与水利学院:李 颖
创新创业学院:高 冲
3.实验师(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孙洪飞
生命工程学院:李绍明、于方园
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自2017年7月10日起,聘期四年。
沈阳工学院
2017年7月10日
沈阳工学院 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