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关于公布2017年专业技术岗职务聘任结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0-08点击数:

沈工人资发〔2017〕11号

 


沈阳工学院关于公布2017年专业技术岗

职务聘任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沈工人资发〔2017〕9号),结合《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沈工人资发〔2017〕6号)和《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沈工院字〔2014〕20号)文件精神,经各学术分委员会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查通过,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聘任岳春玲等116名同志为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具体名单如下:

一、正高级(5人):

1.四级教授(教学型)(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岳春玲、邹  丽

基  础  课  部:黎  虹

2.四级教授(教学科研型)(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陈凌白、唐  羽

二、副高级(14人)

1.二级副教授(教学型)(1人)

信息与控制学院:王  岩

2.二级副教授(教学科研型)(2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隋志纯

生命工程学院孙  璐

3.三级副教授(教学型)(9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魏  丹、教传艳

经济与管理学院:王丽娜

信息与控制学院:李  娜、张可菊

艺术与传媒学院:王  宇、赵天华、刘天执、赵文瑾

4.三级副教授(教学科研型)(1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郑  智

5.二级高级实验师(1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郑新娜

三、中级(97人):

1.二级讲师(80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韩  宇、崔君军、冯  莉、张慧玲、

张丽丽、那雪姣、刘海涛、王  伟、

戚基艳

经济与管理学院:麻桂新、姚海波、徐佳澍、郭  雪、

李争艳、袁  娜、张  颖、闫  微、

董鸿飞、王春花、吴  琼、安  洋、

张  帆、熊  爽、欧阳慕岚

信息与控制学院:德湘轶、孔德尉、刘  莹、靳  新、

赵云鹏、李  姿、陈玉玲、刘姝廷、

贾  婷、郭  鲁、郭  锐、姜  姗、

刘  娜

艺术与传媒学院:姜丽丽、陈光宇、叶  琳、杨  阳、

刘  垚、蒋  明、南  溪、杨  凯、

寇大巍、王  瑶、王  旗、李  博、

西麒润、王春雨、施海滨、侯妍文、

郑成阳、徐  冰

能源与水利学院:韩  博、郝志坚、赵明雨、仲晓雷

生命工程学院翟玉莹、刘文钰、薛  博、汪  琢、

韩宗元、郑海霞、那广宁、郭文洁、

赵明晶

基  础  课  部:赵  喆、马海旭、邢  舫、房  芳、

薛艳霞、付  伟、孙延修、任海波、

李薇薇、刘  伟

创新创业学院:窦  乐

学 生 工 作 部:徐露凝

2.三级讲师(14人)

机械与运载学院:陈沫言、赵  月、刘  洋、郭继爽、

于  皓

经济与管理学院:李松菲、梁  月、刘  莹、李薇薇、

刘尚舒

艺术与传媒学院:于斐玥、夏  爽

能源与水利学院:李  颖

创新创业学院:高  冲

3.实验师(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孙洪飞

生命工程学院:李绍明、于方园

以上同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自2017年7月10日起,聘期四年。

 

 

沈阳工学院      

2017年7月10日   

 

 


沈阳工学院                                                  2017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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