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根据《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评选办法》(沈工院发〔2019〕3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申报填写说明
本次申报全程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线上完成,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进行个人申报,在人事管理系统上填报《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2)。
(二)各教学单位初审
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确定初选名单,于6月15日前,将教师报批的《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审核通过后转交至人力资源部(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2)。
(三)审核流程
校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对各单位报送的人员进行审核,拟出聘任人选,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公示流程
“双师双能型”教师受聘人选,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
二、联系人
联系人:宁雪莹
联系电话:024-56619008
附件:1.《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评选办法》沈工院发〔2019〕36号
2.人事管理系统双师双能申报流程操作手册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