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6-10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根据《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评选办法》(沈工院发〔2019〕3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申报填写说明

本次申报全程通过人事管理系统线上完成,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进行个人申报,在人事管理系统上填报《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2)。

(二)各教学单位初审

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确定初选名单,于6月15日前,将教师报批的《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表》审核通过后转交至人力资源部(操作流程详见见附件2)。

(三)审核流程

校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对各单位报送的人员进行审核,拟出聘任人选,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公示流程

“双师双能型”教师受聘人选,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无异议者正式聘任。

二、联系人

联系人:宁雪莹

联系电话:024-56619008


附件:1.《沈阳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评选办法》沈工院发〔2019〕36号

      2.人事管理系统双师双能申报流程操作手册




人力资源部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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