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人选推荐的通知》进行转发,请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17日9点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过时不予补报。详细信息见附件。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