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强化我校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2023年暑期继续开展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23年8月
二、人员要求
1.选派人员应了解本专业课程教学内容,能够将课程教学与行业实践相结合。
2.以自愿为原则,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实践锻炼需要。
三、活动要求
1.活动由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主管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教发中心将不定期抽查教师到岗情况。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个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成果,学院提交部门总结材料。
2.实践锻炼减免工作量以《沈阳工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为准。
3.请各单位于7月10日10: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附件5(表头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培训楼302室。
附件:
1.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2.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计划任务书
3.沈阳工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4.教师赴企业实践成果清单
5.教师赴企事业实践锻炼汇总表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