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强化教师实践能力,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024年2月
二、人员要求
    以自愿为原则。选派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内容;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实践锻炼需要。
三、活动要求
    1.活动由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主管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个人提交相应成果,学院提交部门总结材料。
    2.实践锻炼减免工作量以《沈阳工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为准。
    3.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12: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附件5发送至邮箱jfzx_sit@163.com。 
    附件:
    1.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2.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计划任务书
    3.沈阳工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4.教师赴企业实践成果清单
    5.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