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12-16点击数:

各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强化教师实践能力,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024年2月

二、人员要求

   以自愿为原则。选派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内容;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实践锻炼需要。

三、活动要求

   1.活动由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主管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个人提交相应成果,学院提交部门总结材料。

   2.实践锻炼减免工作量以《沈阳工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为准。

   3.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12: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附件5发送至邮箱jfzx_sit@163.com。


   附件:

   1.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2.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计划任务书

   3.沈阳工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4.教师赴企业实践成果清单

   5.教师赴企事业实践锻炼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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