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提升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强化教师实践能力,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024年8月
二、人员要求
以自愿为原则。选派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内容;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实践锻炼需要。
三、活动要求
1.活动由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主管副院长负责本学院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请相关负责人对本单位教师申请的实践企业及岗位进行严格把关。
2.请进行实践锻炼的老师协调好参加校内外培训和驻企业工作的时间。为规范实践过程管理,学校将加大对企业进行走访的力度,如有虚假填报实践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实践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实践锻炼答辩会(成果分享会),教师个人按文件要求提交相应成果,学院提交部门总结材料。
4.实践锻炼减免工作量以《沈阳工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为准。
5.请各单位于7月10日12:00前将附件1、附件2及附件5发送至邮箱jfzx_sit@163.com。
附件:
1.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申请表
2.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计划任务书
3.沈阳工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4.教师赴企业实践成果清单
5.教师赴企事业实践锻炼汇总表
6.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管理办法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