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本学期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活动继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7月—2025年8月
二、人员要求
以自愿为原则。选派人员应熟悉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内容;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实践锻炼需要。
三、实践企事业要求
为配合我校数字化转型战略,实践单位请优先选择目前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的合作企业,或与其密切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
四、活动要求
1.活动由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部)院长负责本学院具体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和监督。实践活动结束后教师个人提交相应成果材料,学院提交部门总结材料。
2.请各单位于2025年6月26日12:00前提交申请,将附件1、2、5发送至教发中心邮箱jfzx_sit@163.com,待批复后方可开展实践活动。
3.未经学校同意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者学校不予承认。
附件:
1.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申请表
2.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计划任务书
3.沈阳工学院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
4.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成果清单
5.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汇总表
6.沈阳工学院教师赴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管理办法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