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工发〔2023〕139号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3-15点击数:


沈工发〔2023139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

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工学院

2023113


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

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31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辅导员评审教师职务基本任职条件(试行)》(辽教发〔20086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33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及辅导员队伍的实际,特制本文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合作,勇于创新,学风端正,治学严谨。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纪律,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2.无故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弄虚作假、抄袭剽窃,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者

4.在申报职称之前的年,发生过经学校认定的教育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行为

5.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

(三)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实行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二、专业技术岗任职条件

1.进修培训要求

1经过由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学校辅导员上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完成国家、省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所规定的培训任务和其它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教学与研究水平及综合工作能力。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3.岗位考核确定或职级晋升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4.同类别选择条件的使用:高级别的选择条件可替代低级别的选择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破格条件

破格条件需经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四、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程序

详见《沈阳工学院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管理办法》。

五、其它

1.本办法自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起执行

2.相关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教授)

2.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副教授)

3.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讲师)



附件1

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教授

说明

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资历

晋升职务

1.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5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5年以上并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业务条件

专业理论

1.晋升教授职务,应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了解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社会思潮的主要观点和发展趋势,并对其中某一领域有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3.遵循教育规律,依法治教,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善于在工作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开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4.所分管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独具特色,并对高等学校教育管理改革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

教育教学

1.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学质量考核达到B及以上且A超过50%

2.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指导过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并积极组织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运用现代最新知识和政治理论,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带头人。

3.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学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

学术成果

1.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研究的能力。运用政治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的新特点、新形势,对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规律性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积极提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其工作实绩与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2.任现职以来,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C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3,或在省级及以上主要纸质媒体上发表单篇1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3篇,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任意4

1)任职以来主持思想政治教育方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教育部纵向项目1

2)任现职以来,作为主持人获得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国家级奖励1次,或省部级奖励2次及以上

3)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完成人起草的工作经验(在本人所主持的工作领域)或者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省级及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4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学术著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5获得省级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6)担任省级以上辅导员名师工作室、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孵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工作实绩

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90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团中央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4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5次以上。

工作量

额定带班人数:执行沈阳工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业绩考核

1.申报前4年辅导员每个年度专项考核在全体辅导员的排名不能低于前50%,且申报前2年排名均不低于前30%

2.申报前4年年度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且A不少于75%

聘期内考核条件

工作任务

1.独立、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学质量考核达到B及以上且A不低于50%

2.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指导过青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并积极组织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运用现代最新知识和政治理论,使学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是学校公认的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带头人。

3.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学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

4.完成沈阳工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中基本工作量。

业绩考核

1.聘期内: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90分。

2.聘期内:辅导员每个年度专项考核在全体辅导员的排名不能低于前80%

3.聘期内:年度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且A不少50%

学术成果

任现职以来,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C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至少2,或在国家级及以上主要纸质媒体上发表单篇1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3篇,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高水平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正式出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学术著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

2.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课题2

3.作为主持者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2次以上。

荣誉

具有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85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团中央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4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5次以上。


附件2

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副教授

说明

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资历

考核

确定

拥有硕士学位的,需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5年以上,累计在我校工作时间8年以上;无硕士学位的需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6年以上,累计在我校工作10年以上。

晋升

职务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5年以上。没有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年及以上;获硕士学位的应担任讲师职务5年及以上。

业务条件

专业

理论

具有系统而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有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对大学生中有影响的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剖析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具体负责学校某一方面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全面负责一个院(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完成具有全局意义的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能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开拓创新,并取得较大的成效,其经验在省内外有较大的影响。

教育

教学

1.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讲授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质量考核达到B及以上至少有1次为A

2.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定期组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党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学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

学术

成果

1.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针对学生的思想发展状况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状,运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最新研究成果和相关学科知识,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新观点和新的工作方法。其研究成果对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任现职以来,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E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论文至少3篇(至少有1篇与思政学科对应),或在省级及以上主要纸质媒体上发表单篇1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3篇。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或个人荣获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辅导员荣誉称号

2)任现职以来,公开出版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论著、译著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任现职以来,作为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4)任现职以来,作为第一完成人起草的工作经验材料(在本人所主持的工作领域)或者撰写的调研报告为省级及以上领导机关提供了参考决策,得到采用或肯定性批示

5)任现职以来,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E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论文至少2篇(与前述论文成果不重复)。

工作

实绩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90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3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5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

工作

额定带班人数:执行沈阳工学院辅导员工作量管理办法

业绩

考核

1.申报前4辅导员每个年度专项考核在全体辅导员的排名不能低于前50%,且申报前2年排名不低于前40%

2.申报前4年度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且A不少于50%

聘期内考核条件

工作

任务

1.任现职以来,独立、系统讲授过一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教学质量考核达到B及以上。

2.结合新时期学生的思想特点,定期组织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上党课,开展心理咨询,组织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3.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学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

4.完成沈阳工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中基本工作量。

业绩

考核

1.聘期内: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85分。

2.聘期内:辅导员每个年度专项考核在全体辅导员的排名不能低于前50%

3.聘期内:年度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且A不少于25%

学术

成果

任现职以来,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E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论文至少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2位)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省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部门,下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科研奖励

2.公开出版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论著、译著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4万字),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3.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名)承担省、部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教学、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副教授学术水平

4.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E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论文至少2篇(与前述论文要求不重复)。

荣誉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85分。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2次以上

2.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3次以上

3.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5次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


附件3

辅导员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讲师

说明

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资历

考核

确定

获硕士学位的,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3年或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连续4年或以上;获学士学位的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5年或以上。

业务条件

专业

理论

1.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本学科较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具体从事学校某一方面或一个年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在工作中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针对新时期学生思想工作的新特点和新形势,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并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得到领导和学生的好评。

教育

教学

1.讲授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卓有成效地指导过两次以上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党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政策专题讲座等,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

2.根据需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3.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学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

学术

成果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能运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经验,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的思想状况和社会上主要观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研究成果对进一步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E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论文1或主编/副主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教材1

工作

实绩

具有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申报者当年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85分。

工作

额定带班人数:执行沈阳工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

业绩

考核

1.申报前2年:辅导员每个年度专项考核在全体辅导员的排名不能低于前60%,此条件不满足延期一年。

2.申报前2年:年度绩效考核均为C及以上且B不少于50% ,此条件不满足延期一年。

荣誉

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所带班级、所指导的社团、所指导的学生团队等)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2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

聘期内考核条件

工作

任务

1.讲授过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课程;或卓有成效地指导过两次以上学生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或心理咨询,或上党课,或面向学生开展形势政策专题讲座等,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

2.根据需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3.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学生入学教育、学业指导与规划辅导。

4.完成沈阳工学院辅导员工作量管理办法中基本工作量。

业绩

考核

1.聘期内:学生测评满意度达到85%以上或学生测评分数不低于85分。

2.聘期内:辅导员每个年度专项考核在全体辅导员的排名不能低于前60%

3.聘期内:年度绩效考核均为C及以上且B不少于50%

学术

成果

本校为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在E级及以上级别刊物发表对实际工作有积极指导作用论文2篇。

荣誉

任现职以来,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所带班级、所指导的社团、所指导的学生团队等)累计获得校级荣誉称号2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认定以证书签章是否为校级行政或者党委的签章为准)。

沈阳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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