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现决定开展沈阳工学院第七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项目的工作。
请各学院(部)按照《沈阳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开展本部门新一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并于2022年12月5日12:00前将第七期培养名单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fzx_sit@163.com 。
附件:1.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手册
2.沈阳工学院第七期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名单
3.沈阳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管理办法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