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我校教职员工培养培训工作,现将2023年培训工作计划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1.紧密围绕《沈阳工学院2023年工作要点》和教师发展指导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培训工作计划。
2.工作计划按照附件格式要求,于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15: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fzx_sit@163.com 。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印章)报送至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学院302室,联系人:赵明晶)。
附件:2023年培训工作计划撰写要求
教学促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6日